近期,呼和浩特发生一起匪夷所思的事情,房屋被出租出去,真正房主还一点不知情。这是怎么回事呢。
刘女士在老家买了一套房子,由于长期和老公在外地打工,所以这套房子也就暂时住不到,她前几年断断续续的到房子偶尔打扫打扫卫生,这几年工作忙起来挺累,也就顾不到经常到房子看一看,这一搁置就是4年。
图片来源网络,侵权联系删除
2025年3月的一天,刘女士想着多年没去看看房子了,来到房子看看,没曾想走到门口了却进不去,用密码钥匙总是提示错误,心想自己这是把密码给弄错了吧,赶紧掏出手机给老公打去电话,问老公怎么把密码给换了,老公也是比较懵,没有换啊。自己又想了想是不是自己走错门,下楼看了单元号,又上楼确定没有错。
图片来源网络,侵权联系删除
展开剩余60%这刘女士赶紧找来物业询问情况,物业也不知道情况,由于楼层比较低,拿梯子一看里面,里面有家具等物品一看就有人居住,物业也疑问刘女士是不是搞错了。刘女士再三确认没有问题,就是被别人住了。
赶紧的报了警,在警察的帮助下找到了住房子的人,住房人却说这房子是租来都快半年了。
租户联系往外租房者,这人来了厚脸无耻的问业主你说这房子是你的就是你的了,你有何凭证,业主刘女士找到房本等证明材料给他看,这下他灰头土脸的说,事自己搞错了,发现门锁打不开,就换了一个新的,把房子租出去了。
对此,刘女士不能认同这个说法,自己的房子装饰什么样子自己应该知道,不应该弄不清楚。
另外,自己的一些物品也没有了,有收藏酒、茶叶、鞋子等等,这些物品不是自己的也应该知道的。
图片来源网络,侵权联系删除
目前警方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。
有网友表示:这很明显入室盗窃,因为交物业费时候票据上是原房主的名字。也有网友表示,这何止入室盗窃,还有侵占他人财产,起诉追求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。
是否构成盗窃罪有待相关部门调查公布。不过翻阅了一下相关法律,如果构成盗窃罪可以判刑。
总之,非法侵占他人住宅属违法行为,租客此举践踏权益,业主需强化房屋管控意识,物业加强管理。
各位怎么看?有什么想法欢迎留言讨论?
发布于:山东省